深化改革 加強法律援助工作
2012-09-13 10:58:29來源:中國日報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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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市海陵區(qū)法律援助中心的12348值班室 攝影:中國日報網(wǎng) 崔媞
在該法律援助中心,記者看到一位46歲的本地人士萬某,之前在外打工時,因當時萬某所屬的公司要求他去查看公司是否有被盜電的情況,直接導致萬某被電燒傷,造成四級傷殘。平日里萬某的生活十分拮據(jù),每個月只有一千元出頭左右的工資,僅僅夠維持他的生活。該公司一開始不愿對萬某進行補償,萬某本人也因為經(jīng)濟條件所迫,請不起律師去狀告其公司。幸好有海陵區(qū)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,與該公司進行兩年多的調解,最后終于結案,賠付了萬某73萬元人民幣的經(jīng)濟損失。萬某表示,他十分感謝海陵區(qū)法律援助中心,為他這種弱勢群體提供幫助,討回公道,對調解的結果他表示非常滿意并對該中心送來了錦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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